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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2024-08-30 09:07:14 字号:

8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松荣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匡丽群,副主任吴均洋、兰忠明、达代群、刘绍良参加。副县长颜兵文,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及督办办法》(草案),审议了人事事项,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检查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宁县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新宁县2023年县级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有关部门预算单位关于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县级决算。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站位,提升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将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要找准经济工作着力点,始终坚持稳中求进,进一步深化改革。要继续强化审查监督,紧紧扛牢审计监督责任,找准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政策实施、重大发展战略,紧盯民生领域,切实维护人民利益,以高质量审计为新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新宁新闻网

作者:钱宇杭

编辑:张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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