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和平建设时期,民兵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2020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打牢遂行应急应战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规定,倡议符合条件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一、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参加民兵组织的人员在政治上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侦察、防暴、消防、抗洪、抗震、通信、网络、电子信息、电力、修理、气象、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心理、舆论宣传等)、户籍在本地或工作稳定的人员、新兴领域单位工作人员。
三、民兵待遇
(一)免费参加体检。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检查。
(二)配备制式军服。根据训练或集体活动需要发放夏季丛林迷彩、冬季荒漠迷彩,包括鞋帽、外腰带等;
(三)发放训练补助。为所有基干民兵发放民兵保障卡,为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助,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同时享受工作单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四)优抚优待保障。为所有民兵制发民兵证,在全县范围内倡导民兵优先待遇,在就业、医疗、公共交通、旅游、观影、子女入伍、贷款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在全市范围内倡导民兵优先待遇。
(五)建立民兵档案。按照上级统一要求,为所有基干民兵建立档案资料,出队后移交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报名地点:新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办公室,联系人:余和丰,联系电话:15873946101,07394830433
各乡镇人员也可到所在乡镇武装部报名。报名越早者优先考虑。名额有限,有志保家卫国的仁人志士们,人民武装欢迎您加入!
以上事宜特此公告!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武装部
2020年3月20日
来源:红网新宁站
作者:新宁县人民武装部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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