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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18-11-01 17:59:00 字号:

  李儒能同志:

  你于2016年12月1日因病取得医院证明后向公司申请停薪休病假13个月,至2017年12月31日病假期满后,你又出示医院证明病未痊愈申请停薪续假6个月,截止2018年6月30日,你的病假已到期,你与公司签订的第一次劳动合同也于2018年2月28日到期,你仍未回公司上班并续签劳动合同。因你手机停机无法联系到你本人,公司安排专人于2018年9月5日前往你家,将“关于通知你回公司上班并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送至你母亲手中,同时又发微信要求你2018年9月15日前回公司上班及续签合同。至今你仍未回公司上班,也未与公司取得联系。为此特发公告,请你于2018年11月30日前回公司上班并续签劳动合同,逾期未回公司上班与公司续签合同,公司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特此公告。

  湖南崀山恒源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湖南崀山恒源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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