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一渡水特色旅游小镇建设投资建设人招商项目
招商公告
一、招商条件
新宁县一渡水特色旅游小镇建设投资建设人招商项目已经新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新宁县一渡水镇人民政府作为招商人,为了确定本项目的建设投资人(出资方),现就本项目的建设投资人向全社会公开招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宁县一渡水特色旅游小镇建设投资建设人招商项目。
2、项目地点:新宁县一渡水镇。
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240亩(具体以国土勘查红线图面积为准),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80亩,开发用地160亩,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具体投资额以实际决算为准。
4、资金来源:投资人筹集的自筹资金。
5、项目范围:本项目由投资建设人(出资方,以下文件全部简称“投资人”)进行全额投资建设及勘测、设计、支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各种税费,开发用地的自主开发。项目内容包括:市政道路、休闲广场、排污系统、污水处理站和民俗风情特色旅游商业街等基础设施,具体以审核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6、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工期为36个月,从建设方与投资人签订正式招商合同书次日起开始计算。
7、工程造价及质量保修要求
①工程造价:本项目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按照2014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及计算细则》、《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及计算细则》、《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及计算细则》、《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及计算细则》及相关取费文件编制,经财政评审后予以确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以财政投资评审部门结论或审计机构审计结论作为本项目工程款的依据。
②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③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
8、工程的规划及建筑设计
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由建设方全权委托投资人负责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建筑施工设计等,但规划及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设方的相关要求,遵循设计规范标准和确保质量、安全。设计方案先由投资人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初审,再报建设方(即:新宁县一渡水镇人民政府和新宁县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负责规划建筑设计的单位必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经建设方审核认可。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建筑施工设计等设计费用均由投资人承担。
三、投资建设合作方式
1、采取投资建设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投资人,由投资人全额投资建设及设计,项目建设后,并由投资人整体全面运营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与投资人签订《新宁县一渡水特色旅游小镇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招商合同书》,并由投资人按合同书的约定在新宁县依法设立独立核算、税费在新宁县全额缴纳的项目公司(工程建设期36个月,该项目所发生的税费在新宁县缴纳)。
2、项目公司资本金由投资人负责筹集、投入,项目资本金须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可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筹集,并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投入。
3、项目后续资金筹集
项目后续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并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等。筹资方式为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由投资人向贷款银行申请融资。
四、投资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金25000万元以上(含25000万),具有和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资人业绩要求,投资人近三年内需具备至少一个20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设政府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
五、报名、招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具备条件的投资人,请于2018年 7月 13 日至2018年 7 月 19 日,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和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星期六、星期天休息)到新宁县农机局六楼601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需亲自到场携带如下证件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近二年的财务报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业绩合同或业绩证明文件等所有证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
六、资格审查和投资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7 月 26 日09 时00 分;招商会议时间为2018年 7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 新宁县农机局六楼会议室。
七、评审办法及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参加招商会议,否则,其投资文件作废,招商人不予受理。
2、若只有一家符合招商条件要求的投资人报名,并按要求汇入投资保证金,经评审专家集体对该投资人的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如符合条件,则予以确定;若有两家以上符合招商条件要求的投资人报名,并按要求汇入投资保证金,则按所附招商文件的评分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其中一家为新宁县一渡水特色旅游小镇建设投资人项目的正式投资人。
八、投资保证金
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完成,确保投资人具有相应的经济财务实力及相应的融资能力,投资人应在2018年7 月25 日16时00分前提供投资保证金5000万元整(限现金汇款)从投资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建设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拒绝接受不从基本账户转款的投资人,收款单位:新宁县一渡水镇财政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湖南新宁农村商业银行一渡水支行,银行账号:8507 1700 0167 5169 3012)。确定为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中的2000万元自动转为项目公司资本金账户(该资本金只能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建设),3000万元用于支付土地费用转入土地招拍挂的指定账户。作为资本金的2000万元在确定投资人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转入投资人的指定资金账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湖南省商务厅网站(新宁县商务局)(http://xnx.shaoyang.hunancom.gov.cn/)、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 崀山网(http://www.langshan.gov.cn/),网上同时发布。
十、特别条款
1、所附《新宁县一渡水特色旅游小镇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招商合同书》文本作为招商公告的补充和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
2、建设方可在项目区周边规划相应面积的土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如投资人承诺参与挂牌出让土地的竞拍,并在无他人参与竞拍的前提下,保证对挂牌出让的地块按不低于底价保底摘牌的,该承诺作为综合评分内容和成交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发布人:新宁县一渡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3574952633
杨女士 电话:15581535953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新宁县一渡水镇人民政府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wap.langshan.gov.cn/content/2018/07/13/10576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