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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告
2018-05-21 10:03:57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成果,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省市纪委要求,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关于印发〈邵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纪发〔2017〕1号)及《关于印发〈新宁县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纪发〔2017〕6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规范教辅材料征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学业负担,现将我县中小学各年级教辅材料整治内容公告如下:

  一、严格遵循“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五限”原则。小学一到六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制)五个学科,初中和普通高中各年级的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九个学科均在《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湘教发2014〕34号)范围内,没有增加。

  严格执行“一科一辅”的原则。相关学科只推荐学生选用一种同步练习册、一种寒暑假作业、一种历史图册、一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高中毕业年级选用一种考试辅导材料。不得向小学一、二年级推荐征订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向初高中毕业年级推荐暑假作业。教辅材料总费用实行限额控制,其中三、四、五、六年级均不得超过70元;七年级不超过100元,八年级不超过1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九年级不得超过26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一年级不超过200元,高二年级不超过3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不超过42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原则上每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调整教辅材料限额控制标准。

  二、教辅材料在“一教一辅”的前提下,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公示公开教辅材料目录(包括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价格等),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内容,下发到各学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征订,学校愿意为自愿征订的学生提供无偿代购服务。学校统一汇总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教辅发行单位无偿代购,并在代购结束后将教辅发行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连同代购详细清单,在学校内明显位置公示2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向学生推荐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等省教材目录以外的书籍。禁止教师强行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统一代办征订教辅材料,禁止教师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四、禁止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家养。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对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举报。

  举报电话:县教科局0739—4822340,县纪委、县监委0739—4835527

                                     新宁县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新宁县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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