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告
新公通[2014]08号
户口、公民身份号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明,关系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依法严格管理户口,确保全国每个公民户口和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着力整治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错、重、假”等突出问题,力争在三年内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顿范围:1、一人多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常住户口或公民身份号码的。2、未按规定注销户口的人员:(1)公民死亡,其户口未被及时注销的;(2)参军入伍、出国定居、户口迁出但尚未注销户口的。3、登记项目差错:公民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存在明显错误的;婚姻状况、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兵役状况、住址等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化未及时申报的;4、人口系统中16周岁以上无相片人员。
二、办理程序:请广大公民认真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信息,如有以上4种情形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主动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1、有两个或多个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由本人或其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销户手续。对于有重、假户口的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反映并配合处理户口登记假、重问题,可不追究当事人户口登记责任,对于逾期不主动反映情况,被公安机关查出假、重户口的,省公安厅将统一通报全省公安机关和同级党委纪律检查部门、组织部门。2、登记项目差错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按照《邵阳市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按规定逐级呈报审批后办理。3、凡事实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公民,由其家属凭相关死亡证明材料或法院死亡宣告判决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4、其它情形未按规定注销户口的由本人或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向当地派出所申报办理。5、16周岁以上未办公民身份证人员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公民身份证。
三、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户口专项整顿,同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办理户口问题线索。欢迎全县广大群众对以下情况进行举报、投诉或反映:1、非法买卖户口、身份证的;2、他人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的;3、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口、身份证的;4、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登记内容存在差错的;6、公安内部人员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的;7、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对群众举报、投诉和反映的各类户口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将逐一核查并向群众反馈结果,对查实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视情予以奖励。在日常户口管理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上级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纪律,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方式:1、电话举报:0739-4829599、0739-4828234、0739-4822348;2、来信举报:寄新宁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或新宁县公安局纪委,邮编:422700;3、举报箱:设新宁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新宁县公安局
2014年8月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新宁县公安局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wap.langshan.gov.cn/content/2014/08/05/10601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