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邓艳 何征桂) 4月10日,水庙镇高坪村的“瑶族彩调剧”通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严格审评,被确定为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该村民风古朴,村民能歌善舞,浓厚的民间文化氛围使得多种文化习俗得以相互并存交融,创造并保存了“瑶族彩调剧”、山歌小调等大量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艺术。
“瑶族彩调剧”又称半戏半调,起源于周秦,夜郎部落《中国傩》载:夜郎兴盛的傩戏傩舞,经汉、隋、唐、宋、元、明、清二千四百多年传承演变,分派为武傩、路傩、文傩。后来,文傩演变成彩调、山歌调和《刘三姐》。“瑶族彩调剧”起初是由八峒瑶族地区彩调祖师陈松卿、石卓成、夏光发倾心传授给高坪村父辈们,并成立“民间彩调娃娃班”,到如今已有七十多年历史。它有着剧本言词通俗易懂、剧情结构紧凑、道具简单、人物精炼等特点,是一项古老但深受老百姓喜爱的农村小文化艺术活动。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这一古老而神秘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形式将面临着消亡的危机。据统计,目前尚存的“瑶族彩调剧”手抄剧目仅二十四本,服装、道具存量也十分稀少,形势十分严峻。此次,“瑶族彩调剧”成功申报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表明了政府对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态度和决心,为“瑶族彩调剧”的延续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和平台,将有效推动该县民间文化的繁荣发展。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邓艳 何征桂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wap.langshan.gov.cn/content/2014/04/11/10603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