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在2014年3月19日新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伍华珍
各位代表:
我受新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3年,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中共新宁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紧扣中心、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作为“第一要义”,把发扬民主、厉行法治作为“第一原则”,把团结务实、廉洁高效作为“第一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与全县人民一道,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主任会议1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7项,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15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项,审议意见16项,交办意见2 项,开展工作评议5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聚焦发展,突出民生,忠实履行法定职权
2013年,常委会坚持以服从服务发展为已任,始终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依法、民主、科学审议决定有利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民生福祉的重大事项,有利于实现县委决策、顺应人民意愿的重点工作,有利于推进打基础、增后劲的重要项目,回应社会关切,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稳定。
调研视察着力难点。为破解发展难题,常委会高度重视调研视察工作,先后认真组织对全县生态建设、乡镇七站八所机构改革、廉租房建设和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社区矫正、保险企业和社保基金及其他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与安全运行等,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创建省市文明卫生县城和崀山创建国家5A级景区等重点工作,污水处理厂运行、洞新高速建设等重点项目进行了现场视察,形成了10多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数十条建设性意见,为县委决策、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供了翔实可靠的依据。如:在向县委、县政府提交的《关于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发挥和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中,实事求是地指出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后,存在“管理不到位,人财物事移交不彻底、责权利不统一、待遇保障不平衡”等实际问题,提出了“统一思想,迅速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制订完善运行机制,实现责权利有机统一;理顺职责关系,确保政令畅通”等建议,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工作监督突出重点。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扶贫工作、县城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和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工作、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金融行业支持我县经济发展情况、“十二五“发展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与运行情况、非法开采煤矸石及山砂的整治情况等专题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县公安局关于接处警工作等专项工作汇报,分别依法作出了相关审议意见,提出了改进工作建议,“一府两院”积极整改落实,有力推进了重要工作的开展、重点项目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解决。如针对我县非法开采煤矸石、山砂现象屡禁不止问题,常委会提出“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协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慎重考虑煤矸石、山砂等矿权的设置”等工作建议,县人民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为我县“双创”工作和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县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基础。针对我县反渎职侵权工作中,查处案件的性质、涉及的行业领域比较单一、社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常委会提出“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健全防控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建议,县检察院迅速制订了整改措施。
法律监督直击热点。针对我县近年来火灾事故频发,社会反响较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存在的“消防宣传不够、安全意识不强、设施装备较弱”等问题,依法作出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做好消防规划,加大消防投入;加大监督力度,重视农村消防”等审议意见。药品安全监管事关群众身心健康,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不足,依法作出了“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械执法能力建设和药品广告管理,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制度”等审议意见。2013年常委会还针对群众十分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物价、城乡规划、大中型水库移民、人民防空等热点问题,分别组织对我县贯彻实施价格法、城乡规划法、移民条例、人民防空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就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交由政府整改落实,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实施,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审议决定紧扣焦点。常委会始终将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依法履职的重中之重。2013年,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查监督,先后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情况及201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备费使用情况汇报,县审计局关于2012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的汇报,依法批准了2012年财政决算,并针对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政负债有增无减,部分重点项目资金超预算严重,任意改变预算资金用途的现象突出”等问题,作出了“做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严控债务规模,化解财政风险;严格财政预算,保证刚性执行”等审议意见。城镇建设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常委会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提请,并经认真审议,第五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新宁县县城村镇体系规划》、《新宁县县城总体规划修改》的决定,第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同意按上级政策规定将2013年土地储备融资贷款还本付息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这些决议决定的及时作出,为加快我县城镇建设,破解资金瓶颈,提升城市品位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和支持。
二、完善程序,依法任免,努力实现权为民用
2013年,是我县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的集中任免之年,常委会在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中,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任前把关和任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规范了人事任免程序,切实提高了拟任人员的法律意识、宗旨意识和人大意识。2013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次,依法决定暂停执行代表职务1人,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把严任前关。为防止拟任干部“带病上岗”,常委会坚持做细做深做实对拟任干部的任前调查工作,通过深入拟任干部所在单位进行走访、座谈,全面了解拟任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首次采取与其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干部职工“一对一”的谈话方式,充分保证了调查谈话的保密性和情况反映的真实性。同时,常委会对所有拟任人员统一实行了不同岗位、不同试卷的法律知识考试,增强了拟任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把好任时关。常委会在坚持实行票决制和当场颁发任命书的基础上,对拟任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前发言承诺进行了全程录播,引导全县人民共同监督受任人员在任后的工作中兑现其履职承诺,既增强了人大任命干部的透明度,又提高了拟任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把牢任后关。为确保国家公共权力始终按照人民的意愿运行,常委会切实加强了对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先后组织对县林业局、计生局、粮食局、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开展了工作评议。评议会上,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不留情面地指出问题,严肃认真地提出建议,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会后,及时下发评议意见,跟踪督查整顿成效。从而切实促进了部门工作,增强了任命人员的履职责任感和不断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公共权力。
三、加强联系,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和乡镇人大工作是常委会开展工作的基础。常委会始终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以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以激发工作活力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致力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和能力。
突出服务,促进代表履职。常委会举办了代表集中培训会,发放了履职学习手册,并为代表订阅了报刊杂志,寄送了《新宁人大》,不断为代表履职充电;坚持和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代表、县级领导定向联系代表制度,不断强化“双联”活动实效;积极畅通代表为民代言渠道,旗帜鲜明地坚决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为代表履职排忧解难、做坚强后盾,如水头电改工作中支持代表们积极作为;实行了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着力搭建代表参政议政平台;指导各代表团制订了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要求代表每年参加活动不少于3次,联系选民不少于30人,推动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接待日制度,规范了全县各代表小组的活动,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2013年,全县广大代表充分发挥了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头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促进作用,在监督政府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在实现人民利益中的桥梁作用,涌现了一大批知责、为民、创优的杰出代表,形成了扬帆逐浪、竞写风流的代表履职氛围。他们中,有带领群众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迈上勤富之路的;有无私奉献、兴办公益事业,造福群众的;有倾心为民办事,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而日夜操劳的;有攻坚克难,全力支持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各自在不同的岗位上,在不同的行业中,谱写着浓墨重彩的华丽篇章。
强化督办,落实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好代表建议,是尊重和维护代表权力的最现实体现。常委会不断完善督办机制,强化承办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2013年,创新了交办形式,召开了常委会领导、“一府两院”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代表建议交办大会,通报代表建议基本情况,确定重点代表建议,明确承办领导,规定承办期限,落实承办单位。同时,实行重点建议督办制度,对重点建议件交由政府分管领导领办、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督办、县人大对口委室跟踪督办,代表不满意不放过,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建议的落实。去年,共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232件(除常委会在“双联”活动中收集整理的14条建议意见正在交办政府之外),办复率100%,满意率100%,促进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精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乡镇人大既是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的依托,更是推动工作的前沿和基础,乡镇人大工作有了活力,代表工作就会生机勃勃,常委会工作才能亮点纷呈。因此,常委会十分注重对乡镇人大进行法律监管、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实行了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及时总结推广乡镇人大工作经验,分批邀请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举办了人大工作培训会,积极鼓励和指导乡镇人大组织好代表小组活动,认真开展工作评议、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提高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2013年,新一届常委会发扬任期有限、事业无穷的精神,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前提下,致力加强自身建设,从制度完善到队伍强化,从理论武装到深入实践,从能力提升到作风改进,从知行统一到内外兼修,始终把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水平作为永恒主题。
注重学习教育。人大工作法律性、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正确行使职权。换届后,常委会对机关干部的学习狠抓不放,常抓不懈,结合审议议题,认真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大局意识、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
注重制度创新。换届后,常委会立足规范求创新,对常委会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理念、新机制,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对国土、住建、规划、环保、人防、房产的重点工作进行程序化监督的实施办法》,制订出台了《关于司法机关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的实施办法》,从而实现了常委会议事程序化、行权规范化、工作制度化,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和严肃性,提高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注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的“八不准”、“九不准”、“十不准”的要求,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三公经费”大幅下降,整治“四风”成效明显;认真开展“三联三送”等一系列活动,形成自觉服务科学发展、主动服务基层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和改进作风的必要途径,健全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去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62人次,受理群众申诉控告案件176件,转交办率100%,落实解决率87%,回应了民声,维护了民利。
注重对外宣传。常委会坚持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人大工作履职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人大工作的认识,为人大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专门开辟了新宁人大网站,设立了“人大要闻、人大公报、监督纵横、代表信息、调查研究、公告通知”等专栏,加强了对常委会重要活动的及时公开报道,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开透明度。2013年,在全国各类报刊、杂志及电视媒体等共发表理论调研文章及新闻稿件342篇,其中国家级4篇,省级20篇。
常委会继续深入推进“环保世纪行”、“农民健康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民族团结和进步行动”等四项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深化活动主题,取得了活动新成绩。此外,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参加重大项目争取、招商引资、“双创”工作、交通建设、城镇建设、协税护税等中心工作,县人大办联系的建整扶贫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等开展得扎实有效,赢得了好评。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工作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全体县人大代表,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得不够,刚性监督手段偏弱,监督成效还需提升,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常委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实践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各位代表,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和改革创新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今年常委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按照“维护核心、围绕中心、紧贴民心、彰显公心、凝聚人心”的工作思路,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实效,全面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主要作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将不断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养,自觉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使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思想上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行动上坚决服从党的领导,组织上努力实现党的意图,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县委决策部署,科学确定人大常委会工作思路和履职重点,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确保县委重要人事意图的顺利实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服务科学发展
思路决定出路,态度决定力度。常委会将积极对接县委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坚定不移地围绕“旅游立县、产业强县、文化兴县、开放活县”的战略目标,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有效的工作措施抓好人大工作,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今年,我们将对以夫夷江为重点的水资源保护、工业园区企业发展、全县集中供水工程、市级卫生县城创建、城乡环境整治、全县低保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通过调研聚焦发展的问题导向,为常委会的科学决定打好基础,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为全县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三、更加关注民生改善
我们将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思路,把民生问题的解决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做到勤听民声、力解民难、推进民福,常委会将继续围绕群众关注的医疗改革、社会保障、交通安全、城乡教育、农技推广、网络通讯、农业开发、公租房建设安排等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汇报、代表视察等方式,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各类民生问题;督促政府不断扩大和完善公共服务,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同时,将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使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更具群众基础,更加符合实际。
四、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着力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在制度修订、方法创新、刚性措施、公开监督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探索建立事前事后全程跟踪、任命履职综合评价等有效监督机制。充分用好工作评议、专项督查等手段,加强对城镇建设、土地管理、金融改革、非法开采、5A景区创建、全国生态县创建、行政审判、检察公诉等工作监督,推进全口径监督财政预算工作,强化意见办理落实环节,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五、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要坚持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民利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继续听取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深化工作评议,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规范政府行为;继续加大对司法公正的监督,积极督促“两院”加强公正司法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检察水平和审判质量,强化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报告制度的落实,继续做好备案审查工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督促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
六、高度聚成工作合力
通过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汇聚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搭建好代表履职平台,激发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不断提高管理地方社会事务的水平,推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县委的重大决策的落实,形成推动新宁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要继续坚持和不断强化县、乡两级人大之间形成的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要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修改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提高常委会科学决策的水平,促进常委会整体作用的发挥;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树立人大人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改革的鼓点催人奋进,时代的召唤激荡人心。新的一年,让我们在中共新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和依靠全县人民,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职,科学行权,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建成小康新宁而努力奋斗!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伍华珍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wap.langshan.gov.cn/content/2014/03/20/10603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