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县2013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开始,至2013年6月5日止。
二、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本县内,以及在本县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
三、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所在乡(镇)或企业事业单位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四、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经当地兵役机关同意,可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登记卡片(兵役登记证)办理变更手续。
五、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5月10日
来源:中国崀山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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