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1月20日讯(通讯员 李敏)谭先生自己有辆皮卡车,但是他已经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只要能坐别人的车,他就绝不开自己的车。所以每当“蹭”别人的车时,不管他在哪儿,他就把自己的车停在哪儿,等下次有机会再开走。而这一次,他的爱车又霸气违停路边两星期,最后被交警拖走了。
11月18日,株洲石峰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红旗北路啤酒厂对面的一家车辆经销店门前停了一辆皮卡车,已经两个星期了,一直无人问津。接警后,四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只见一辆八九成新的皮卡车正霸气横在人行盲道上,民警走进一看,发现该车居然没有牌照,车门上的玻璃也已经破碎,民警当即怀疑该车是盗抢车辆。
民警想方设法联系车主,四下查看后,在前挡风玻璃的保险单上发现了原车牌号是“湘BG4876”,民警通过该车牌号找到原车主联系电话,可是无法打通。无奈,民警只好将该车拖到停车场。在停车场内,民警透过破碎的车窗玻璃发现里面居然留有一台手机,民警立即取出该手机并联系上了车主。
11月20日,车主才不慌不忙来到交警大队领车。原来车主姓谭,重庆人,现在在醴陵负责某铁路路段工程,谭先生说,11月6日,自己来到株洲办事,在红旗北路一家信用社办理完业务后,准备返回醴陵,刚好遇到单位的车也要回醴陵。“我就想搭个顺风车,反正也是公家的车不要钱,自己懒得开车还能省油啊,所以就把自己的车停到了一家店子前然后就走了。”谭先生交代,自己在株洲没有住所,所以没有固定停车点,想着自己经常来株洲办事,下次来株洲再把车开走就是了。“我这已经养成习惯啦,蛮方便的。”说起自己的违停行为,谭先生居然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说完,民警对其提出严肃的教育批评。
株洲石峰交警表示,车辆违停路边,方便了自己却妨碍了他人,而且还给一些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请驾驶员朋友一定要将车停在正规的停车位或停车场,做到文明停车。交警部门也欢迎市民积极举报违停车辆。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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